晋海教授简介
晋海, 1968年9月生,安徽省天长市人。现为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山东大学数学系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已出版学术论著《城乡环境正义的追求与实现》(方正出版社,专著)和《环境法前沿问题研究》(月旦出版公司,合著);参编《环境与资源法学》、《市场经济法律概论》等教材,其中《环境与资源法学》获省部级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二等奖。
在《法学评论》、《法商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其中,“偷排者不明情形下偷排致损的侵权法救济”一文获2013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学术论文奖一等奖,“滥伐林木罪实证研究——以399件滥伐林木案件为样本”一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归原则研究”一文获2017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学术论文奖一等奖等。
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子课题“低碳城市建设的法律保障机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应对气候变化适应性战略法律问题研究”、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课题“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若干问题研究”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多项。
现兼任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生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中国水利学会水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市鼓楼区法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曾入选中央政法委、国家教育部“双千计划”,挂职担任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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