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华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3925

    

    陈广华,江苏泰州人,教授,博士,一级律师,仲裁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民法、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等)、不动产法学(包括建设工程法、房地产法、公路法和土地法等)、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法和水法(包括水资源使用权和水权交易)等研究。现为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河海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农工党河海大学支部主任委员和农工党江苏省监督委员会委员等。

    主持江苏省社科基金“街区制下住宅小区业主权利比较法研究”;主持“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高速公路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及风险责任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离的法律机制建构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业主自治与社区治理衔接管理模式创新研究”“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等省部级(纵向)课题近20项。

    出版《高速公路经营者民事责任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土地征用及失地农民入股安置制度研究》《物业管理疑难法律问题研究等学术专著;在《法学家》《法学》等法学类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学术成果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论文一等奖,江苏省第四届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著作类),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应用精品工程研究”二等奖和江苏省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一等奖

获河海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荣誉称号(2007);获河海大学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次(2016),二等奖3次(201020122014);《民法基础理论研究》获河海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2017)。

    主要讲授《民法学》《物权法》《合同法》《公路法律问题研究》《房地产法律问题研究》《土地法律问题研究》《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法》等。

兼任江苏省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南京市耕地破坏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江苏省工程法学研究会、江苏省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和江苏省社区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电子邮箱:lawcgh@hhu.edu.cnlawcgh@163.com    电话:+86 1350515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