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福 教授 博导 院长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6393

 杨春福教授个人简介

 

 

杨春福,196712月生,江苏兴化人,现为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59月至19897月,扬州大学(原扬州师范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9月至1992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27月至2016年9月,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19959月至19987月,南京大学哲学系在职攻读法哲学方向博士,获哲学博士学位。1999年被聘为副教授,2003年被聘为教授。2016年9月至今任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19月至20028月,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入选教育部首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53月至20144月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68月至20072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478月,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11年获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人个(中宣部、司法部)。

曾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治化进程中公民权利保障机制研究”、“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理学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研究课题“检察机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作用”、“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机制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法治国家与司法权威”和司法部重点研究课题“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与农民权益法律保护研究”,主持教育部出国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法治化进程中人权的司法保障”等。现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完善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研究》等。

出版专著《权利法哲学研究导论》、《自由、权利与法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理学研究》等,主编普通高等学校“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法理学》和《人权法学》。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摘编。学术成果曾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金鼎奖、江苏省社科联优秀论文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民政部民政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等。

主持的《法理学》获南京大学优秀课件特等奖、江苏省优秀课件一等奖;曾获南京大学“希望之星”奖、南京大学优秀教材二等奖、南京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主要讲授法理学、人权法学、司法制度等。

现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长、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兼任江苏省委政法委法律顾问、江苏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淮安市委法律顾问,兼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询问委员会委员等。

联系方式:手机:13901593253;电邮:yangchunfu@h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