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监狱参观记| 河海法学师生走进“大墙内的课堂”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05-03   浏览次数:846

    监狱里的云彩,是否也像这般变换自由?服刑犯人的心态又是如何?

    河海大学法学院素来重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给象牙塔内的法科学子开辟了校外“第二课堂”。这次,授课教室就设在了江苏省龙潭监狱的教学楼内。

    2017年4月27下午,在法学院副院长陈广华老师、主持法学课程实践》的徐军老师、主讲刑事法学的徐安住老师以及院团委书记莫晓曼老师的带领下,法学2015级和部分来自校内各学院的法学双学位同学来到江苏省龙潭监狱,受到教育矫治支队的周荣春科长以及法学2001级校友付友海警官的热情接待。

    江苏省龙潭监狱建于1952年,是一所大型中等戒备监狱,监狱现有南、北两区,常年押犯6000人左右,2001年被司法部命名为现代化文明监狱。此次参观从南区开始,威严厚重的监狱大门缓缓拉开,提醒大家进入了一个与菁菁校园迥然不同的世界。排好队形、清点人数,师生们首先被引领参观箱包生产车间。同学们注意到,不同于美剧中渲染的监狱中的残暴黑暗,龙潭监狱的服刑人员面容温和,精神清爽,操作技能更是娴熟无比。对犯人的劳动技能教育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刑人员通过劳动改造,荡涤心灵污垢,并为日后重新正常融入社会进行准备

    对北区的参观则引起同学们的阵阵惊呼!就外观而言,新近落成的监区就像群山环抱中的欧洲城堡,从指挥中心所在办公大楼向内观察,各功能区规划错落有致,监区环境令人心旷神怡,因此有同学产生这样的困惑:“这是文明的监狱,不过监狱建成这样怎么起到警示作用呢?”其实,监狱状况是时代的重要标志,也是一国人权状况最典型的观察点,龙潭监狱北区的投入使用有力地表明,在押犯人的基本人权不断得到国家的有力保障。但不管怎么说,监狱终究还是国家强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走入用高科技全面武装起来的指挥中心大厅,同学们再次为对监区内外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和管理所震撼!

    对监狱的参观学习,其中不可或缺的传统项目就是安排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行警示教育。应当不是出于偶然,此次狱方为河海大学法学院师生安排的特殊的“主讲教师”,是一位因职务犯罪而在此服刑的前公安局长。他于80年代中期走出警校加盟警队,曾经意气风发开拓进取,在各个工作岗位上作出卓越贡献。但随着位高权重,他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从笑纳一条烟、一张购物卡开始走上了贪腐的不归路。他所提到的其前四任局长中有两任入狱、自己手下科处级干部倒下一大片等触目惊心的事实,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反腐败任务的艰巨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性。当提及因犯罪服刑阻隔了亲情时,这位应是此次前来参观的莘莘学子们的父辈年龄的男子,也许因为触景生情,几度哽咽难以自制,使得台上台下的师生均为之动容。

    在服刑犯人平时进行文化学习的教室里,周荣春科长在介绍了龙潭监狱的历史和现状之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用生动幽默的语言,向同学们详解监狱在惩罚和改造罪犯方面的具体功能,概述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饮食起居、学习娱乐等各方面的状况,并主动回应了同学们关于监狱干警的入职要求和工作职责方面的疑问。徐安住老师从监狱在执行自由刑、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等方面的作用进行了理论阐释。徐军老师对此次监狱里的公开课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重要意义予以强调,并结合正在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情节,郑重提醒同学们法律人与阶下囚之间发生角色互换的可能性。陈广华老师则着重要求同学们从合法的公民、现在的法科生和未来的法律人这三重身份来消化和深化此次大墙之内的公开课的学习成果,并代表河海大学法学院杨春福院长和孔祥冬书记对狱方周到安排的参观项目和精心设计的课程内容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观学习结束走出监狱,同学们于蓝天白云之下,远眺风光旖旎的栖霞山麓,呼吸清新芬芳的自由空气,乘车穿过正 在举行龙潭庙会的喧闹集镇,回到充满青春活力的河海校园。在微信朋友圈中,有同学发出这样的感慨:监狱者——监“欲”也。斯言高度形象地表达了此行的收获:作为法科学子,通过监狱里的实践教学感受到国家运用法律惩戒“欲求无度”的无情与有情;作为合法公民,通过犯罪者的真诚忏悔体会到修身养性实现“节制欲望”的必然和必须!

                                                               撰稿:徐军 叶镕蓉 曾亚梅 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