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邀来我校公开审理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318

    12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了提高全民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全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法学院邀请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展了庭审进校园活动。

    上午9:50,公开审理在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励学楼A109室如期举行,本次案件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沈小军副院长担任审判员。

    本案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后续医疗费用纠纷。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员就原告提交的医疗费用和交通费用单据等证据,逐项和原被告进行调查核实。在庭审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围绕诉讼请求相互辩论。本案择日宣判。

沈副院长在审理结束后,为我们讲解了秦淮区法院现状,并分析当今司法改革以及社会热点问题。他表达了对河海法学院学生的关怀,给予了同学们学好法学、更好步入法律行业的学习建议——包括提升人文情怀、广泛涉猎理工科和经济学的知识、多关心法律条文内部的问题等。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出关于司法独立、庭审公开、司法改革等问题,沈副院长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疑惑,对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本次活动,形象展现了现实生活中法庭审理的全过程,同学们对民事诉讼法当中的简易程序有了更直观的感悟,对庭审程序有了全面的认识。同学们直接与在职法官的对话,更深刻地体会公正精神与司法情怀。

    此次活动由我院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师范艳萍老师精心组织策划,既是法学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又是我校宪法日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