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09-27   浏览次数:1287

法学院201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高质量完成201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河海校科教〔201065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法学院201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硕士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包括外语听力与外语口语测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为:

1.对专业的知识、理论的掌握程度,包括对法学一般理论和各主要部门法学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应二级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

2.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融合度;

3.对相应二级学科的认知程度;

4.外语程度;

5.创新精神,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赋分标准

1)外语听力与外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面试(成绩满分:150分)

①对法学专业知识、理论的掌握程度(60分);

②对所报考二级学科的认知程度(40分);

③创新精神、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50分)。

四、录取依据

1. 推免生的录取总成绩为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及奖学金评定的依据。录取总成绩应包含本科绩点排位分数(占65%)、本科专业与申请推免专业融合度分数(10%)、复试成绩分数(25%)三部分。

1)本科绩点排位分数算法:

x=1-本科专业的成绩排名/本科专业年级人数)*65

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融合度分数算法:y10分制,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的相关性给分。

2)复试成绩分数算法:

z=(复试各项成绩折算成百分制)*0.25

3)推免生的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U=x+y+z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提交书面材料

为使专家小组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希望考生于复试时现场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申请人个人陈述,介绍个人学习背景、参与过的科研工作、科研学术兴趣、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其它特长以及认为对申请免试读研有参考价值的内容,1500字左右;

2.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公章)原件或复印件;

3.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明复印件;

5.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得奖励的社会实践报告等);

6.考生认为有助于专家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考生报到

0928上午800-830  

报到地点:法学院505(研究生综合楼五楼)

2.外语听力与外语口语测试

0928上午830开始

测试地点:法学院502 (研究生综合楼五楼)

3.面试

0928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研究生综合楼6楼会议室

六、体检安排

校内推免生将集中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外校申请我校推免生请在本人所在学校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复试报到或复试后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时提交体检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西康路一号 河海大学法学院

联 系 人: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7292 

河海大学法学院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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