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09级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9-12-23   浏览次数:1036

 

各位导师、2009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河海研[2003]32号《河海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的要求,请各位研究生于2009年118日上午(江宁校区励学楼306室)向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的学习计划一份。

注:从研究生网站上下载的学习计划须正反打印后粘贴,不能用订书钉。

院办

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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