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的范围及要求  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08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研究的质量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对2007年立项项目办理正常结项,对2005年至2007年之间立项项目进行清理。各单位要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所有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要将所有超过规定时间的延期项目进行统计清理,对2004年及以前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任何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中检程序    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各2份报科技处。  (二)项目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两份报科技处。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2005年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请延期。    请各位老师于12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学院科研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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