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2009年度教学工作量和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9-11-27   浏览次数:1252

关于法学院2009年度教学工作量和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又到了年底收获的时候,各位老师辛苦了。为了配合年终进行的人事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

2008-2009-2和2009-2010-1两个学期

二、科研成果统计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

1.在国内外具有正式公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标明我校校名的学术论文;

2.在国内外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编著、教材;

3.以我院教师身份参加的学术会议和获得的学术奖励;

4.申请立项的科研项目(已经在科技处信息系统中登记的科研项目)。

注:科技处要求由教师本人登陆科技处网站,进入“网上录入系统”,在“发表论文登记”、“出版著作登记”、“获奖成果登记”栏目中提交相关信息

三、统计要求

填写《法学院2009年度教学工作量登记表》2009年法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后回复至hhulaw@qq.com。

表格返回时间截止日期为2009年1130(星期一)

                                    法学院院办

                                 2009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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