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河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08]42号),现组织启动2009年度河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本年度拟资助:
1、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2万元,完成期限为一年;
2、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1万元,完成期限为一年;
3、青年项目10项,每项资助1万元,完成期限为一年。
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依据引导与自选相结合的原则确定项目选题。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鼓励研究与我校设立的人文社科研究机构研究领域或学科方向相吻合的课题。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优先资助青年教师申报的课题;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避免重复申报,保证申报质量。在研未结项的国家、教育部、江苏省及校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三、申请受理
请申请人在查阅《河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河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和活页(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