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为本 人文为先 ――记台湾成功大学法学教授许育典关于教育法讲座 9月14日下午,来自宝岛台湾成功大学的法学教授许育典,在江宁会议中心向河海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进行了一场关于教育人权的讲座。河海大学法学院邢鸿飞院长、王建文副院长、晋海副教授等出席了报告会。许教授通过自己的切身经历和大陆台湾的比较分析教育人权的相关内容,看法独到,理论新颖,人文关怀特色显著。 首先许教授对于教育与人权血肉相联、息息相关的问题做出了深刻见解。具体阐述了教育是人们实现劳动权的关键,是公民政治素质的养成所,是人们享有文化权利的中介 ,受教育权也是一项举世公认的人权。重点强调了教育应把最大的关注点放到人的幸福和人权上面 ,为人们实现各项基本权利尽可能创造条件。同时许教授表达了对那种只注重教育对国家和社会发展作用的教育发展观的不认同,很容易导致把人当作国家强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单纯工具。为改变这种局面,他提出了建议和措施,强调中国的教育发展观必须从“国本位”向“民本位”转变。 之后,许教授具体讲到教育中的人权种类,重点说明了学术自由权、教育平等权等权利,并分析了其在小学、中学、大学里面的不同表现,以及不同环境下的差别。人权的内涵历经多次的更迭后,逐渐涵盖了公民生存、迁徙的自由平等权,经济、社会、文化的自由平等权以及入和平、健康、人道的理念。许教授在讲座中强烈建议在教育过程中,则应从建立尊重他人权利为起点,将人权教育的内涵融入于学校教育各个领域,并扩及于家庭、社会教育当由,而且要保障教授人权课程之教师言论自由。 最后,许教授表达了自己对教授未来的期待,他希望人权教育的实施宜从生活教育做起,从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不同族群、尊重不同性别等学习过程中,达到尊重他人基本权利的人权教育理想。在许教授的讲解中,大家切实感受到了大学中教育人权的内涵,那就是学术自由,不论是从教师还是学生,研究的自由,言论的自由,学位的自由等都是很重要的。 今天的讲座令在场的观者不虚此行、有醍醐灌顶之感,观者们切实感受到大陆与台湾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方法上存在一些差异,也了解到人文关怀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我院师生们思考研究大学教育提出了一种新的角度:教育为本,人文为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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