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小庭大法”模拟法庭系列活动圆满结束
在教务处和学生处领导的支持、法学院邢鸿飞院长的关心下,2010年12月1日,法学院一年一度的模拟法庭活动第一场行政案件在高B101展开。本次活动案例选择来源于藤汉昱诉兰州大学侵犯其受教育权。在参与的人员配置上采用高年级和低年级混合组合的模式,在指导上采取控辩审三方分别由不同专业老师进行指导。
在庭审之前,学生处渠燕军副处长通过幽默诙谐的语言预祝本次活动顺利举办。随后,南航法律协会负责人代表兄弟院校表达对活动的支持。此次模拟法庭活动以同学们自编自导的案件话剧向观众们展现了案例实情。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取消录取资格是否符合合法的程序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在庭审阶段,三方表现自然得体,合议庭控庭尺度适当、控辩双方思路清晰、证据明确、语言流畅,体现了法律人的专业素养。
2010年12月2号晚六点半,“模拟法庭”系列活动第二场民事诉讼案精彩上演。
本次案件的原型是栖霞区人民法院曾经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在同学们用生动诙谐的话剧重现当时的场景的基础上,观看同学对案件有了一个直观的了解。随后,庭审在审判长黄震同学的主持下正式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就已有证据和事实,互陈事由,标明立场。法庭辩论阶段,两方就合议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唇枪舌战,火花四溅。短暂休庭后,审判长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庄严宣判。
2010年12月8号晚六点半,我院在高B101举办本年度最后一场“模拟法庭”。
本次活动首先以采访形式还原了滕汉昱诉兰州大学案,随后进入紧张的庭审阶段。在来自07级、08级、09级三位同学组成的合议庭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先就已有的证据进行举证和质证。随后,控辩双方就调查阶段总结出的争议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依法“博弈’,你来我往,精彩纷呈。最后,庭审在宣告原告胜诉的判决中结束。
模拟法庭活动的最后,徐军老师、吴志红老师、甘德怀老师和陈广华老师对选手们的表现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颁发了最佳审判员奖和最佳代理人奖。
学生处渠燕军副处长、教务处王萍老师和王琳老师、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党委余达淮书记、法学院陈广华副院长、徐军副教授、吴志红老师、甘德怀老师、吴君明老师、法学院07级辅导员李维、院学生会主席袁珩、院科协副主席安珏以及来自兄弟学校东南大学和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律协会负责人等参加了法学院“小庭大法”模拟法庭的系列活动。
模拟法庭是法学院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活动,此次活动让学生加深了对法庭庭审程序的了解,对真实的庭审有了全面而感性的认知,更激发了学生将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学实践的学习兴趣。
感谢教务处和学生处对法学院模拟法庭活动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学校信息中心对此次活动的全程摄像,感谢法学院徐军、郭英华、吴志红、甘德怀等老师的悉心指导以及法学院全体老师的关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