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河海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河海委发[2013]27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孔祥冬 邢鸿飞
副组长:许智猛
成员:徐金海 徐俊 龚鹏程 莫晓曼 安珏 赵丰胤
秘书:刘瑶
中共河海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