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学术系列报告之十八暨法学教育三十周年系列讲座之三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440

2018年6月13日下午2:30,河海大学法学院邀请秦淮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沈小军在致高楼B座101教室进行了“我国陪审制度的发展方向——以《人民陪审法》的颁布为背景”主题讲座。此次讲座是河海大学法学院学术系列报告之十八暨法学教育三十周年系列讲座之四,由晋海副院长进行主持,法学院和其他学院同学踊跃参加。

沈小军副院长先简单介绍了我国的陪审制度,将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陪审员制)进行了对比,指出了我国陪审员拥有广泛权利但并不负必要责任的现状,强调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他指出我国陪审制度存在陪审员参与的案件数量过大;陪审人员固定集中,和随机抽取的原则相背离以及陪审员没有发挥参与和监督审判的作用等问题。接着,沈小军副院长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他强调这并不是我国独有的问题,从政治层面来考量,我国的陪审制度缺少历史土壤和传统,对陪审员的定位比较模糊,法院主观随意扩大陪审制的适用。

讲座全程,沈小军副院长引用了他从业多年所听闻与经历过的各种案例,立足全国角度,将国内国外、古代现代进行对比。其语言生动诙谐,很好地带动了现场的气氛,同学们都听得津津有味。

会后,法学院的同学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学到了很多理论与实务知识,并与平日所学的专业课程进行联系,有助于法科学子学科素养的提升;其他学院的同学也认为这次讲座让他们受益匪浅,加深了对国家陪审制度的了解,拓展了对新领域的认知。这是一次非常发人深省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