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法援志愿者就业委会财产公开问题接受采访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8-12-16   浏览次数:580

2018年12月9日,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2018级研究生胡天金同学就江南青年城小区业主知情权诉讼问题接受了公共管理学院陈晴等同学的专题采访。

江南青年城业主刘某等人对小区共有财产部分收支情况未公开感到不满,多次到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意见,要求公开共有部分的出租租金和相关账目,小区业委会以业委会组成人员不具备账务处理能力为由进行推脱。在寻求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未果后,矛盾愈演愈烈,最终走上诉讼的道路。陈晴同学就小区业主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条件、更换物业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不作为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等问题展开采访,同时针对本案业主知情权被侵犯的问题进行相关延伸。

我校法援志愿者从社会现状入手,说明目前小区存在业主委员会监督缺位的社会因素。首先,由于不少房屋都被用来投资或者出租,很难联系到房屋所有权人,因此业主大会常常因为人数凑不齐等问题导致无法召开,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很难被监督;其次,小区内部属于一个小型的陌生人社会,业主大会的召开以及业主身份确认方面会被人钻制度的空子。同时业主在制定业主公约时往往忽视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权限的限制,没有进行相应的制约,容易导致业主委员会在某些方面管理权限过大,侵犯部分业主的权利;另外法律规定:地方房地产部门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管理决定的主管部门,街道办和县区级政府协同管理,对业主委员会的不法行为进行纠正。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行政部门容易存在不作为的现象。

对此建议小区业主在起草业主公约的时候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咨询和查找相关资料;针对行政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小区业主可以向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行政部门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管,敦促其依公约合法自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针对业主委员会做出的一些侵犯小区业主的决定,业主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此次采访中,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通过资料查询、集体讨论、咨询老师等多种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解读,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答复,充分展现了法援学以致用,学研结合”的发展方针。在今后,法援志愿者将加强学习,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