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落户灌南法院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次数:658

    621日,河海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灌南县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春福,灌南县委书记李振峰,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建功,灌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永祥,灌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

蔡绍刚院长指出,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作为全省首家以流域生态系统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灌河流域及江苏海域涉水环境保护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实行“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先后审理多起跨区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此次基地的设立,是灌南法院和国内高校合作,推进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的有益尝试,也是发挥高校、法院在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方面良性互动的又一重大举措,对推进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发展将产生长远性的积极影响。

    杨春福院长介绍了河海大学和河海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历程、学科设置和优势,表示双方将在人才培养、教学实践、科学研究案例研讨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学院在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实践方面的各自优势,提升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以及高校法学教育水平。河海大学法学院将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提供高质量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携手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振峰书记介绍了灌南的县情和重点工作,要求灌南法院充分发挥实践基地优势,不断推进灌南县生态文明司法建设。

    刘建功庭长充分肯定了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审判机制创新等多方面取得的成绩,并从紧紧围绕区域发展大局谋划和开展工作,坚持推进基地建设实体化运作,充分激发双方合作潜能,共同推进基地建设科学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提出要求。

    揭牌仪式后,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晋海教授就《环境资源侵权责任》作了专题讲座。灌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主持讲座。灌南法院党组成员、灌河流域环资法庭全体人员、灌南法院部分干警、灌南县公安局、灌南县检察院相关人员聆听了讲座。晋海教授就环境法的本质、环境侵权的认定及复合污染行为的认定进行了深入的讲解,为法庭办理环境污染类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指导。随后,河海大学法学院专家、教授与灌河法庭全体干警就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实务问题研究进行了座谈,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双方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会后,河海大学法学院杨春福院长表示,案例研讨座谈形成理论与实践碰撞的火花,不仅给法学院教学与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也为法院干警办理案件打开了理论思路,今后双方会以实践基地为平台,加强这方面的交流、探讨。

    622日,河海大学法学院杨春福院长及法学院的教授专家,在灌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副院长马轶娟、灌河法庭全体干警的陪同下前往美丽的新民村参观灌河法庭司法执行执行基地,方愚院长就基地的基本情况及将基地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结合点向河海大学专家、教授进行了介绍。双方下一步将通过环境资源法教研基地平台,探索基地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的多种途径。全体成员还乘船前往开山岛开展主题党日教育活动,感受时代楷模王继才与王仕花夫妇守岛卫国32年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