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10时,涉案59人的“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在靖江开庭审理。这是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正式运行后,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并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这也是自2016年1月国家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以来,全国首例从捕捞、收购到贩卖鳗鱼苗“全链条”打击的案件。
部分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60余名来自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条线的检察官旁听了庭审。人民日报、央视网、交汇点等全国40余家新媒体同步进行庭审直播,1700余万网友在线旁听庭审。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广播台、江苏卫视、江苏法制报等新闻媒体现场进行了采访报道。
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义松教授接受采访时认为:从实际情况看,长江鳗鱼越来越少。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也将其纳入2019年7月更新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从鳗鱼的繁殖条件(难以人工复制)、“降河洄游性”及其生活史来看,采用“绝户网”在禁捕期、禁捕区高频多网同时捕捞鳗鱼苗,切断了鳗鱼生命周期的重要环节,对水产资源造成灭绝性破坏。此外,还对长江生物多样性造成难以修复的破坏。具体包括:鳗鱼物种的毁灭性破坏;“绝户网”高频大面积对其他长江水生物种直接误捕、误伤及其栖息地、洄路等繁衍条件的严重破坏;对生物链的破坏。
(详见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10/id/45661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