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晚,“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宣誓词”讲座在致用楼417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法学院教师周斯佳老师主讲。全校两百名来自不同学院的同学前来参与此次讲座。
在同学们齐读我国最新宪法宣誓誓词后,周老师点明了本次讲座的三个核心话题——誓词中“宪法概念”的厘定、誓词中“忠于宪法的位阶分析、誓词中宣誓人的职务属性。对于宪法概念的厘定,周老师引经据典,追溯中国古代和西方古代对宪法的定义,比较二者异同,提出古代中国的宪法是指一种具有“根本性”和“正当性”的王权制度,较西方而言古代中国人对宪法定义多一重价值判断色彩。周老师启发同学们关注我国现行宪法宣誓词中首句,即“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被置于“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之前,所反映的是宪法的现实重要性。周老师通过对英文词源和案例的解析,从效力来源和刚性程度两个角度区分了政治性宪法与法律性宪法即实定宪法与宪法律两个概念的不同,阐述了相关的学术争议启发学生思考,由此引出了宣誓人在忠于不同类型宪法的情况下,宪法宣誓的不同含义,以及带来的不同后果。周老师以美国当代宪法誓词和美国1787年司法条例规定的宪法誓词为例,提出现代西方宪法宣誓与宗教和历史渊源有一定联系。
周老师凭借广博的学识、严谨的学术态度、幽默的个人风格给同学们呈现一场精彩的讲座,纵横世界历史与时事热点,使同学们遨游在宪法法律相关知识之中,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开放性问题的设置引发了同学进一步思考,让讲座更加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