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刑法立法中主观主义的扩张及应对”学术讲座在致用楼417举行。本次讲座由河海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宋伟卫教授主讲。全校部分师生前来旁观聆听。
与古典学派与实证主义相比较,宋伟卫教授认为刑法主观主义更加关注具体的犯罪人,强调了犯罪行为所体现的犯罪的危险状态以及贯彻了特殊预防的目的来消除实施犯罪条件。在刑法立法中主观主义扩张中,宋伟卫教授强调主观主义更注重犯罪人的个体因素,如年龄因素、犯罪的次数等,同时在评价基准从重视法益实害到重视法益的危险转向下,主观主义启示国家应增设保安处分措施进行针对性的矫正与治疗,真正地实现刑法积极干预。
宋伟卫教授表示主观主义的扩张为刑法学界带来了思维、理念和方法,推动了刑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促使刑法理性的回归,帮助犯罪分子顺利重返社会。通过举例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犯罪饱和法则”,宋伟卫教授阐释了社会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而刑法主观主义的扩张便是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
在刑法立法中主观主义的扩张为社会带来价值的同时,也为传统刑法理论带来了挑战——刑法谦抑性原则的松弛,犯罪定量因素的弱化。对于刑法从罪之谦抑到刑之谦抑的改变,宋伟卫教授建议应建立轻刑体系,完善短期自由刑的适用,建构轻罪的前科消灭制度;对于行为人不不法的认定与遏制,宋伟卫教授则建议应使特殊行为人类型法定化以及保安处分体系化
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受益匪浅,宋伟卫教授通过举例现实生活中的例子以及历史上的重大案件,开拓了在场同学的视野,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刑法立法中主观主义的扩张及应对的相关知识,提升了同学们的法律素养,为往后学习专业知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