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校友与母校师生交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9-12-17   浏览次数:727

20191216日晚,在位于江宁校区的法学院会议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09届校友、南通市人大法工委秘书处张鑫副处长与十余名师生就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情况进行座谈,法学院校友与发展办公室主任徐军老师主持交流。

张鑫校友从河海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先在基层人民检察院工作。2015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在此背景下,张鑫校友实现了从司法工作者到立法工作者的身份转变。此次于在宁参加工作培训间隙,张鑫校友来到母校,结合南通市开展立法工作的实践,就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大基本原则的贯彻,地方立法“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三大原则的落实,“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工作格局的展开,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范围的理解和立法程序主要节点的把握等,进行了清晰的解读。鉴于设区的市立法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类数量领先、性质以“行政法”为主、实施性立法居多、“创新”难度较大等特点,张鑫校友对于从事立法工作所需的知识储备、能力素养等提出自己的见解。在互动交流阶段,师生就设区的市立法工作面临的理论困惑与实践难题、地方立法的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与司法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最后,张鑫校友结合各地在高校设立立法研究中心、立法“外包”等现象,希望母校法学院师生更加关注、研究和参与设区的市立法工作。

法学院高度重视校友工作,校友与母校师生分享工作经验和体会,就是对母校的“感恩于心,回馈于行”。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相关问题的研究,就是近年来新的学术增长点。此次张鑫校友与母校师生的座谈交流,也是一次难得的法律人之间的“产学研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