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法学大讲坛暨水利行业强监管法治保障学术论坛成功举行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1014

20201029日下午,河海法学大讲坛暨水利行业强监管法治保障学术论坛在位于河海大学江宁校区的法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水利部监督司司长王松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监督处副处长华伟中,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阚善光,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监督处处长钟卫领,江苏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海生和监督处处长黄俊友,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副局长何华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河海大学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江苏长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教授张兵致开幕辞。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教授陈广华主持开幕式。

张兵在致辞时表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在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过程中,水利系统不断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这一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向纵深发展。新时期治水管水理念、方式的深刻变化为学校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他希望通过法学大讲坛的形式,深度对接水利行业在大力推进“强监管”工作方面对于法治保障和支撑的需求,并呈现河海法律人在此方面学术探索的初步成果。彼此通过深入交流、思想碰撞,一定会为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大讲坛上,王松春系统地阐述了“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深刻背景、强监管的工作重点、关键举措和目标追求,指出强监管的近期目标是摸清水利问题底数、防范行业风险,中期目标是实现行业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远期目标是实现行业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王松春希望河海大学在水利行业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在监管人才培养方面加大力度,为新时代的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智力和人才保障。

在主持学术论坛时,阚善光结合沂沭泗局强监管的丰富实践及本人的长期工作经验指出,从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保障国家水安全战略的需求看,强监管一定要体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内在要求,希望河海大学法学院各学科团队能够以问题为导向展开深入研究,为水利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太湖流域管理局肩负着“推动水利行业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提速升级,贯彻落实总基调在太湖流域落地生根”的光荣使命。钟卫领在以《高效驱动,创新引领,开创流域水利监管新格局》为题的主题发言中,介绍了以“统筹有力、分工有序、专兼结合、协同高效”为导向建立的“1+1+N”水利监督体系,以“水利工作全链条、涉水行为全方位”的大监管理念支配下探索形成的具有“太湖特色”的监管模式即“三一四化”特色长效工作机制,概括了太湖流域强监管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监管一定要服务于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战略,就此提出“树立典型,正向激励”、“推动各地政策法规制度的修订、技术标准的更新,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积极拓展强监管工作在行业体制外的社会影响等具体建议。

不久前,淮河水利委员会刚刚举行了纪念新中国治淮70周年座谈会。华伟中在以《强化行业监督,为淮河保护治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题的主题发言中,结合治淮成就,介绍了以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基础,在强化思想引领、初步建立水利督查体系、落实完善督查制度体系、建立精干高效督查队伍、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执法监督效力、有序推进强监管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就持续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提出相应建议。

江苏的水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强监管工作也非常扎实到位。黄俊友在以《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为题的主题发言中,从领导机制构建、监督机构建立、制度规定完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平台运行等方面展示了强监管的江苏答卷,并就“明察”与“暗访”的效果对比、“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关系处理、“分级联动”与“上下联动”的模式设计、“强化问责机制”与“加强教育引导”的效应发挥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认为监督是帮助解决棘手问题的重要手段,而监督队伍素质则决定了监管的成败。

河海大学法学院依托“水利政策法制研究与培训中心”和“水利法治研究中心”等平台,紧密结合水利政策法规动态,持续体现水法研究特色,近年来承担了若干与“水利行业强监管”紧密相关的课题。在学术论坛上,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志红介绍了所在研究团队受委托参加由水利部监督司负责的、水利部信息中心承担的调研课题成果,概述了全国水利行业监管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密切“水利行业强监管”与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关系、借鉴疫情防控的网格化管理经验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管水平、推广地方河湖执法的相关先进经验、建立中央河长制巡查机制等完善水利行业监管体系的有针对性的建议。

在学术与谈环节,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晋海高度肯定了流域管理机构通过构建督查机制促进强监管的积极意义,同时从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这两个维度探讨了“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方法与路径问题。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祎恒结合调研成果,认为根据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监管应当符合“六化”即监管依据法定化、监管内容清单化、监管流程标准化、监管手段现代化、监管行为规范化、监管结果公开化的基本要求,并提出在强监管工作推进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眼光向外”与“刀刃向内”的辩证关系。在学术总结环节,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义松认为强监管的内外部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法治化程度亟待进一步加强,希望河海法律人在法学研究中进一步发挥学科交叉的优势,进一步主动回应水利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

在闭幕式上,陈广华表示,河海大学法学教育的32年历程,离不开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持续关心和大力支持,希望水利行业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为河海大学法学院提供更多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更多的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的机会。河海大学法学院一定会坚持走“交叉型、融合式”的学科发展之路,借助强监管的东风,为水利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为河海大学建校105周年校庆系列主要活动之一的“河海法学大讲坛暨水利行业强监管法治保障学术论坛”,体现了河海大学法学学科积极融入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的不懈努力,河海大学法学院与水利行业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同频共振的学术追求。

本次会议由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和法学院联合承办,《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协办。法学院、商学院和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的部分师生参加会议。(供稿:徐军;审核:张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