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法学院师生参加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次数:1300

20201114-15日,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2020年会在江苏师范大学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主办,江苏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江苏师范大学交叉应用研究院、徐州市法学会和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来自省法学会、全省高校、人大常委会、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系统和单位的百余位代表出席会议。

大会开幕式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河海大学法学院李义松教授主持。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邵建东教授、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刘广登教授、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邢鸿飞教授和徐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陈章平分别致辞。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张弛、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花玉军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题报告(第一单元),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朱谦教授主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花玉军、河海大学校长助理邢鸿飞教授、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石勇、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陈广华教授,分别就“实践与思考:徐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业化路径探析”、“应重视环境法领域的软法治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和证据分析”和“民法典与生态环境保护”做主题报告。

大会主题报告(第二单元),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菅从进教授主持。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徐安欣、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江苏师范大学王慧副教授,分别就“推进新形势下环境资源审判改革的实践与思考——以徐铁法院环资审判改革实践为样本”、“江苏法院“9+1”环资审判机制改革成效与展望”和“民法典生态环境修复代履行的解释论”做主题报告。

主题交流(第一单元)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建功主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莫晴晴、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一冉、河海大学法学院周雪莹、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谌杨和河海大学法学院闫洁分别在大会上发表演讲。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单平基副教授和河海大学法学院徐军副教授对五位报告人的汇报内容进行了点评与交流。

主题交流(第二单元)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七检察部主任周合星主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刘亮、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刘永丽、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王显波、河海大学原野和徐州中级人民法院王昌奇分别在大会上发表演讲。南京大学陈伟副教授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蒋洁副教授对五位报告人的汇报内容进行了点评与交流。

大会闭幕式由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明新教授主持。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义松教授做大会总结。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波教授宣读获奖论文人员名单,颁奖嘉宾李义松、刘建功、刘朝阳(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和翁宁(南京市司法局副巡视员)分别为年会论文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得者颁奖。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峰振教授致闭幕词。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本次年会共收到论文103篇,经审核正式受理99篇,论文评奖采取专家盲审方式。河海大学法学院王志坚、闫洁提交的论文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河海大学法学院顾向一和鲁夏(二个作者)、周雪莹、李华琪、李翠、王妍、原野、以及公共管理学院邹皓翔提交的论文获得优秀论文二等奖,河海大学法学院张珂萌、钟友琴、周丽博、公子晨及黄雅屏和金昊(二个作者)提交的论文获得优秀论文三等奖。(供稿:李义松;审核:张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