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法治之道”主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23   浏览次数:637

1122日,河海法学大讲坛暨学术论坛之六十七——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法治之道在行政楼823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彭錞老师主讲,由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春业主持,周斯佳老师和部分法学院学生参与其中。

彭錞老师以“社会信用体系是什么”来引发了大家思考,接着他从社会信用体系的官方阐释、沿革回顾、理论思考三个角度具体展开叙述。他认为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需要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入手来全方位加强建设。

彭錞老师提出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概念界定和我国目前关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制度载体,并与同学们深入探讨了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合法性。在谈到惩戒措施的法治化方案时,彭錞老师从形式合法性、整体正当性、实质合理性三个方面分别论述了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受惩戒主体、受惩戒行为和惩戒措施,并指出目前正在运行的失信惩戒制度的缺陷和不足。

本次讲座,彭錞老师介绍了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方向,并辅以案例加深了同学们对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重要性的理解,引发了同学们对未来建设和完善我国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思考。(供稿:石依依;审核:张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