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679

每年的3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15日中午,顶着绵绵春雨,河海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在六七食堂和新新食堂设置咨询点,向来往同学发放宣传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增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同时,法援同学在雨中为咨询同学撑伞答疑,为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热情不减。

315日晚,河海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致高楼B201室成功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刘金科担任主持人,法学院2020级研究生费博、2019级本科生徐文琪和马晓丽担任主讲人。

讲座伊始,费博同学对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全面的解读。他以法律适用范围为切入点,为同学们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法律适用的相关内容。同时他围绕同学们最感兴趣的消费者权利范围和经营者承担义务范围等要点,结合实例为大家演绎了一节生动形象的普法课。

徐文琪同学围绕《产品质量法》的热点规章制度,详细地阐述了日常生活中遇到质量不过关产品时的正确对策。同时,结合相关案例,徐文琪同学分析对比了法律层面上“缺陷”与“瑕疵“以及产品责任与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不同,为同学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理论帮助。

随后,马晓丽同学以“干饭人”热词为切入点,对《食品安全法》新规定和打击违法行为的新举措进行分析和解释,向同学们展示了我国在消费者食品购买这一最基本消费领域的新规定,列举了我国法律对此类侵权案件权利救济的具体措施。

活动最后,主持人刘金科同学从实际出发,通过讲述自己与一家饭店进行维权斗争的亲身经历,对整个活动进行了总结。同时,他鼓励同学们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旨在提高同学们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鼓励同学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通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讲解与疏导,以最普遍的案例与同学们产生共鸣,希望可以帮助同学们学习掌握消费者维权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供稿:范艳萍;审核:张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