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功举办“OBE理念下实践性法学教育的定位与实施”主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585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对法治人才的培养也不断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加强法治人才培养,要切实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习近平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河海大学法学院举办“OBE理念下实践性法学教育的定位与实施主题讲座,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积极探索法治人才培养途径,不断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513日下午,“OBE理念下实践性法学教育的定位与实施主题讲座在行政楼902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全国优秀法律诊所教师刘莉主讲,法律援助中心执行主任范艳萍老师、法学院徐安住老师、法学院2018级部分同学参与。

通过折纸这一互动形式展现体验式教学,刘莉老师引出本次讲座主题,并对OBE理念下的法学教育进行了解释,指出其理念导向为产出导向、结果导向、目的导向。同时,她认为学校作为教育主体,培养目标在以人才为核心的同时,应当考虑国家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将教学贴近人才需求,不断输出具有目标性、针对性的人才,回应社会需求,完善人才培养制度。

OBE理念与实践性法学教育原理的同构这一角度展开,刘莉老师从教学活动的实践性、教育主体的差异性、教育方法的多元性以及教育评价的动态性四个方面讲解二者的同向性。法律的工具性与世俗性决定了其作为应用型学科的特点,也反映了法学教育中重视实践、进行实践输出的必要性。在主体差异性上,二者都注意到每个学生个体的差异,同时也坚信每位学生都能够成功,为其提供持续的个性化教学。在方法多元性上,通过采用体验式、头脑风暴式、情景模拟等沉浸式的丰富教学方法,不断激发学生潜力,以高效的方式促进学生进步。在评价动态性上,通过当事人、实习单位、课堂、老师等多方评价,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考核,从而达到对学生的全面评价。

同时,她结合自身教学经历,从实践、经验、反思三个方面的学习方法进行阐述实践性法学教育方法论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实践中学习使得学生们能够学习到书本外的知识,打破常规的平面学习,打造立体学习面。经验中学习是指学生们认真聆听和借鉴他人经验,结合个人实践经历,从自身、同学、老师等多方面汲取法律知识。反思中学习是指通过圆桌会议的形式,引导同学们反思自我,提出困惑,收获老师们的答疑和指导,从而提升自我的过程。

刘莉老师也联系其创办及壮大法律诊所的探索历程,从如何定位、如何开展、如何保障三方面就诊所法律教育的施行提出建议。在定位方面,她通过武汉大学法律诊所就地取材,以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为平台确定其专业化定位的例子,提出法律诊所的建设应当注重确定自身特色与专长的看法。在开展方面,刘莉老师强调学生和老师各尽所长,即学生投身于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中,老师致力于提高学生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为其提供源源不断的机遇。

她以“实践支撑课堂,课堂反哺实践”进行概括总结,分享历年法律诊所学生反馈,通过实际来印证诊所法律教育所具有的意义,鼓励同学们在学习课本知识的同时,积极参与法学竞赛、法律实习等,以达到在实践中进步,在进步中反思并提升的目的。

提问环节,吴嘉慧同学、刘金科同学作为河海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就法律援助中心与法律诊所的异同及未来构建进行了提问,同时对法律诊所这一学习形式发表了各自的看法。诊所法律教育打破了学生们学习理论与生活运用之间的壁垒,极大提高了学生们的学习能力及专业素养,对于其理解法律、运用法律有着十分重要的帮助。

在学生提问后,河海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执行主任范艳萍老师从法律诊所成员的吸纳方式、师生的相处模式、教师团队的构建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刘莉老师就这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她指出,应当从各方面进行选拔面试,通过一年一次人员滚动的形式不断增强组织活力。师生间应及时沟通交流,老师们在学生懈怠时应及时引导激励,学生们有疑惑时应及时反馈。同时,教师团队内部应保持信心和信念,团队应当志同道合,逐渐建设并完善起法律诊所教学模式。

    讲座过程中,刘莉老师倾心分享,以其团队从无到有、循序渐进构建起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过程与经历作为参考,使大家对“OBE理念下实践性法学教育这一主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认识。(供稿:范艳萍;审核:张秋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