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法学院与灌南县人民法院合作交流向纵深推进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7-11   浏览次数:679

79日下午,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教授陈广华,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教授李义松,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晋海,院长助理、副教授宋伟卫,校友与发展办公室主任、副教授徐军一行来到灌南县人民法院,就将双方的合作交流向纵深推进进行工作商讨。灌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党组成员、副院长马轶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金宝,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德明,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蒯舒等领导参加交流商讨。

陈广华一行看望慰问了在灌南法院担任挂职副院长的环境资源法研究所的专任教师李华琪,并看望慰问了在灌河法庭进行专业实习的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郑仰礼。灌南法院方面对于法学院师生在此工作、学习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对于教师挂职和研究生实习在促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的互动与融合方面所起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双方一致同意,在充分总结共建环境资源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两年多来的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围绕环境资源审判“灌南模式”,积极创造条件,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在灌河法庭,在陈德明专委的主持下,担任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的李义松教授结合自己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专家研讨和论证的体会,作了题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保护法>解读》的专题讲座,对于《长江保护法》的时代背景、立法宗旨、制度创新和实施重点进行了精当的解析。在互动交流阶段,灌南法院干警与法学院教师就流域立法对环境资源审判的影响、环境资源犯罪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此次工作交流,既是河海大学法学院与灌南县人民法院的相互走动,又是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实质互动,更是促进双方合作交流向纵深推进的“产学研”联动。(供稿:徐军;审核:陈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