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刘尚雷法官来到法学院学术报告厅,进行题为《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美丽江苏建设》的专题讲座。
此次专题讲座是省高院环资庭党支部与河海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党支部之间的共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讲座开始之前,省高院环资庭党支部书记刘建功庭长与环境法所党支部书记徐安住副教授共同主持了此次共建活动开始仪式。
刘建功庭长扼要介绍了江苏法院在贯彻落实“两山”理念的过程中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的主要经验,希望河海法科师生予以持续关注并提供智力支持。徐安住老师希望师生们在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过程中,深入江苏省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产出更多学术精品。
在讲座中,刘尚雷法官通过详实的数据,概述了江苏法院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审理方面起步早、数量多和影响大的特点;通过自身的审判实践,精当地阐述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改变环境外部不经济性、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和唤醒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的职能和使命。刘尚雷法官通过具体案例,介绍了江苏省在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着力降低民事公益诉讼过高门槛、认真防范公益诉讼潜在风险、着力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配套机制、注重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和着力解决举证难、鉴定难等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诸多创新举措,并坦陈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希望法学界就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原告的请求权和处分权范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特别程序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设计、公益诉讼赔偿金的使用监管等问题予以深入探析。
此次专题讲座,由法学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陈广华教授主持,晋海、徐军、顾向一、原野、李华琪等老师参加交流,法学院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到场聆听学习。作为法学2007届、民商法学2010届校友,刘尚雷法官的讲座是对母校法学教育事业的有力回馈,讲座中呈现的环境资源审判“江苏经验”,更是助力河海大学环境资源法学学科成长的不竭源泉。(供稿:徐军;审核:陈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