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人伦与法理:宋代民事诉讼中父母身份识别与法律适用”讲座在行政楼902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由潘萍老师主讲,法学院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到场聆听。
潘萍老师列举出宋、元、清三代的父母身份划分类型如《刑统赋解》的“四父六母”、《吏学指南》的“五父十母”、《五服图解》的“六父十二母”等,以此为切入点,引出主题——宋代民事诉讼中父母身份识别和法律适用。
针对父亲身份的识别与法律适用问题,潘萍老师从继父子、养父子与生父子三个角度,引经据典、结合典型案件,阐述了宋代在承嗣与财产处分问题上的处理原则;而就婚嫁问题,潘萍老师则从养父子与生父子、同居之继父子、自始不同居之继父子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同时,她也着重指出在婚嫁上,养父子与亲生父子无异,都自当享有主婚权。在母亲身份的识别与法律适用问题上,潘老师则从生母子、继母子、养母子、嫁母子、庶母子五个角度对立嗣与承分和财产处分问题进行讲解。
潘萍老师指出父母身份识别之所以在民事诉讼中尤为重要,正是源于它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并且向外延伸,也是传统社会秩序维持的基石。当纠纷涉及到父母子女时,司法的功能不仅在于解决纠纷,也在于维护家庭关系、适应诉讼背后的天理人伦,从而更好实现情、理、法之间的动态平衡,实现符合当时社会治理需要的实质正义。
通过本次讲座,潘萍老师深入浅出的为同学们讲解了宋代民事诉讼中父母身份识别与法律适用,在吸引同学们深入思考人伦与法理间关系的同时,也为同学们日后学习拓宽了视野。(供稿:石依依;审核:王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