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法学院举办了由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剑生主讲的“行政法判例研究及其方法”线上专题报告。法学院副院长王春业教授主持了讲座,法学院两百余名师生在线参与了讲座。
章剑生教授从判例的内涵及其分类出发,将判例界定为法院生效的判决,包括指导性案例和非指导性案例两类,并分别对两者的效力、地位和适用方向进行了介绍。章剑生教授以比较法为研究视角,深入分析了行政法研究判例的原因。章教授指出,通过整理和研究判例,有助于增加行政法理论的厚度,实现行政法理论的本土化,并在“个案——规范”的互动中发现行政法的思想、解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章教授还介绍了群案研究、个案研究和例证研究等三种判例研究方法,并具体讲解了每一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和研究要点。
本次讲座对师生们进一步认识行政法、学习行政法、研究行政法起到了积极作用。(供稿:王春业;审核:郭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