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举行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师生座谈会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2-11-04   浏览次数:372

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11月2日,河海大学举行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师生座谈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兵、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学院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们分别从立法意义、立法思路、法律原则及制度措施等方面探讨了对《黄河保护法》的理解和看法,大家一致认为,《黄河保护法》坚持保护和治理的主基调,聚焦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水资源刚性约束、生态保护和修复、黄河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对实现流域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长江保护法》成功立法的经验基础上,《黄河保护法》更具针对性、特殊性和系统性。不仅如此,一河一法,一湖一法,一水库一法也将成为一种趋势,与此同时,还需要对河流、湖泊的保护、治理等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其底线,在分散立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集中。

张兵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在全国上下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潮和《黄河保护法》刚刚颁布之际,组织专家学者和广大师生学习、研讨《黄河保护法》,既是对《黄河保护法》的宣传,也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他希望,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度研究《黄河保护法》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契合国家法治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建立大的专家团队,聚焦国家战略问题,开展交叉学科建设,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加强对流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问题研究,提供高质量的资政报告。(供稿:李华琪;审核:郭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