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功举办“长江大保护与水法治高端论坛暨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2022年学术年会”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2-11-08   浏览次数:490

115日,由河海大学、长江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水利政策法制研究与培训中心、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办,河海大学社科处、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长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基地承办的“长江大保护与水法治高端论坛暨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2022年学术年会”在河海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论坛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同时进行。

在论坛的开幕式上,河海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兵教授,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王冠军副主任,江苏省水利厅黄良勇二级巡视员分别致辞。开幕式由河海大学总法律顾问、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邢鸿飞教授主持。

张兵副校长指出,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依托水利优势平台的基础上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得到国家、社会多方面的认可,学校在长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始终将法治问题作为重要研究内容。他希望通过学术论坛的形式,汇聚国内理论界、实务界的大家、名家,共同探讨长江大保护与水利法治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为加强长江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守护好美丽的长江母亲河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冠军对河海大学发挥专业优势、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长江不搞大开发”的指示、整合水资源跨学科队伍建设、构建流域高端智库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予以充分肯定;并介绍了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在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江河战略相关要求,以及深入研究习近平治水思想、参与长江保护立法和黄河保护立法调研工作、参与重大水利法规制定修订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江苏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黄良勇指出,长江河湖多、岸线长,属于我省重要战略水源,对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江苏水利重担在肩。他说,省水利厅将在修复长江环境、岸线治理、长江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上进一步加大长江保护法的落实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

主旨报告环节由河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郭祥林主持,五位报告人分别作了主旨发言。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王腊生以《谈谈江苏水利的地方立法及其完善》为题,针对江苏水利地方立法完善问题提出建议,他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水利立法整体思路,针对空白点加快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区域协同领域立法,加强跨省合作。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王树义以《加强和完善水法治建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现》为题,指出要满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水资源保护的要求,法治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节。水利部政法司原副司长、河海大学兼职教授王治以《在长江大保护中坚持两手发力》为题指出,两手发力必须建立新的水利管理体制和充分发挥水价格的市场调节作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的若干问题思考》为题,强调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水生生态保护,要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做到行政司法和检察办案的双向衔接。长江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局长、一级巡视员建仁在题为《长江大保护的水利法治实践——长江流域水法规体系建设》的报告中提出要围绕国家江河战略完善流域水法规体系、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主战场、加强协助立法、建设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队伍等对策建议。

论坛还进行了专题报告。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马杰庭长、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陈迎庭长、河海大学法学院晋海教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赵雪雁院长、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饶明奇教授、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李作超院长、江苏博达律师事务所周连勇主任、重庆大学法学院王江副教授依次作了专题发言。

在论坛闭幕式环节,河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郭祥林教授进行了总结,他感谢各位领导、各位专家的支持,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河海大学法学院。(供稿:张容;审核:郭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