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法律文书写作在律师民商事业务中的重要性”主题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3-02-21   浏览次数:55

220日,为加强学生对律师民商事业务的了解,助力学生未来律师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法律文书写作在律师民商事业务中的重要性主题讲座在致高楼B106举行。本次交流会由范艳萍老师主持,河海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莫燕雯律师主讲,20级全体同学参与其中。

莫律师主要从法律文书初探、民商事案件律师诉讼文书写作指要、实务中的法律文书写作和案例分析四个方面展开分享。

莫律师以狭义的法律文书为切入点,全面地概括了民商事案件律师诉讼文书写作指要,内容包括格式、案号与己方当事人标识、标题序号、行文、简称、代称和代词、文书落款、法律文书提交方式等写作注意要点,以律师的视角分析如何从形式上规范法律文书。

随后,莫律师强调了诉讼中法律文书对当事人、代理人、法院三方的重要性,从实质上完善法律文书,具体讲解了民商事实务中常见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民事上诉状、民事代理词等)写作的注意事项。以书写民事起诉状为例,莫律师指出应首先查询法律规定,核实起诉是否符合条件,确定起诉状应当载明事项,进而确定案由、请求权基础、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核心价值标准等进攻诉讼请求与防御方面的内容。其中,莫律师特别指出了价值导向和社会效果是“道”,法律概念和方法技术是“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必定会考虑判决结果是否能够向社会提供正能量,律师在实务中应予以特殊考量。另外,针对民事答辩状需要全面、重点突出、否认彻底;针对庭后补充提交的代理词,要做到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论述。

最后,莫律师结合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多个具体案例,在既定情境中为同学们讲授书写好一份合格的法律文书的经验与技巧。

整个讲座,莫燕雯律师通过点评、对比、展示对民商事案件中的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等常用法律文书的写作注意事项进行了介绍和讲解,并结合多个案例,深入浅出,令同学们受益匪浅。(供稿:范艳萍;审核:郭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