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法学院、大禹学院联合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家报告会,东南大学法学院杨春福教授作题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法治精神解读》。法学院和大禹学院领导班子、师生党员代表参加此次活动。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郭祥林主持报告会。
杨春福教授从“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总体定位”“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五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法治的内容。
首先,杨教授介绍了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会议主题,对党的二十大报告进行了总体概括,强调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性,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其次,杨教授详细讲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历程,经历了“法制-法治-全面法治”三个阶段,总结了新时代十年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七方面成就:一是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推进;五是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六是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为坚实;七是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
随后,杨教授明确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远景目标、到2035年总目标和未来五年主要目标。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的关键举措。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引导,鼓励广大师生将法治研究与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理体系、乡村振兴、军事法治体系、党内法治体系建设相结合,确保实践谋划的法治化。
最后,杨教授总结,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我们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过本次专题辅导,学院师生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学以致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智慧和力量。(供稿:陈文琪;审核:郭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