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法学院在行政楼902会议室成功举办了“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检察官”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王春业教授主持,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超担任主讲人,河海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首先,王超检察长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法律学习者的厚望开讲,强调了法律学习者应当注意思辩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的培养。他以此为基点,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主题,简要地介绍了检察院及检察官的滥觞和发展历程,并强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在吸收他国的优秀经验的同时更兼具中国特色,立足中国国情实际。依次从检察院历史脉络、检察官客观义务、精密司法、刑事诉讼基本结构等方面展开详尽的专业论述。
其次,他客观阐述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暨诉讼目的是价值观的体现,简要介绍了刑事诉讼结构中控诉、辩护、裁判三方组成的普遍三角性结构,强调了人民检察官一定程度上为“法官旁边的法官”“站着的法官”,作为国家司法制度中重要的一环在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紧接着,他还相应地介绍了批准逮捕、羁押审查、司法成本、多方主体听证会的相关内容,并从数则亲身审理的真实刑事案例出发,突出了人民检察官作为护法者,在法律监督中,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所展现出来的坚守公平、兼顾效率的职业守则。
接着,王超检察长鼓励法律学习者在广泛阅读各类法学著作及法典的同时,相应地提高哲学思想的领悟。
最后,他积极鼓励同学们互动交流并从人民检察官的专业视角倾听和耐心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
通过本次讲座,法学院的同学们对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检察官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并对人民检察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怀揣了更大的憧憬与热忱。与此同时,同学们也明晰了法律学习道路任重而道远,吾辈青年更应奋行之,砥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