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过失犯的构造与认定步骤”讲座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4-05-20   浏览次数:10

2024519日,为增进同学们对犯罪学中过失犯的构造与认定步骤相关知识的了解,法学院举办过失犯的构造与认定步骤讲座。本次讲座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李世阳教授主讲,法学院副书记、副院长宋伟卫主持,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参加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李世阳老师从过失犯的构造,过失犯的分析步骤,以及案例讲解等三方面为同学们进行讲解和教学。首先,李世阳老师从过失犯的构造方面向同学们介绍了旧过失论与新过失论,其中新过失论又包括新过失论和新新过失论。老师着重讲解了新旧过失论在内容和根据方面的差异。在旧过失论中,过失指尽管行为人具有构成要件该当事实的预见可能性,但由于疏忽没有预见。而在新过失论中,过失则指虽然可以预知到结果的发生,但是没有采取一般人为了避免结果发生会采取的回避行为。

随后,李世阳老师为同学讲解了过失犯的分析步骤。李老师从分析步骤中有关于预见可能性的有无程度以及应当采取的结果回避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着重讲解。

最后老师结合具体案例为同学们展现了完整的分析过程,强调分析不同学说时,不能脱离预见可能性的功能。

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增进了对犯罪学中过失犯的构造和认定步骤的了解,相信同学们会在未来的学习中将这些知识同实际结合,从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