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历史上的法律人与法律活动”学术研讨会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01   浏览次数:10

830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主办、河海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河海大学顺利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为“历史上的法律人与法律活动”。河海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研究员孟新,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金强,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仁善,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新,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蔡晓荣,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董长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牛锦红,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张明新,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副处长沈定成,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征汉年、中国社会科学报江苏记者站站长王广禄,以及来自高校、司法机关、律师学会等140余名代表现场参会。会议开幕式由河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成钢主持。

孟新在致辞中指出,开展法律史学的研究,对于进一步组织动员学界同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进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通过探寻历史上的法律人与法律活动,进一步汲取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国家法治现代化进程贡献智慧和力量。

张仁善代表法律史学研究会作了工作汇报,总结本年度取得的成果,指出当前工作中的不足,并介绍研究会未来的工作方向,同时呼吁年轻学者勇于投身学术研究,共促历史与现实的交融,强化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紧密衔接。

叶金强代表省法学会对法律史学研究会的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指出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理论研究、重点加强专业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更多法学智慧和力量。

南京大学张仁善教授,南京审计大学肖建新教授,苏州大学蔡晓荣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牛锦红教授,南京大学审计处处长骆威研究员,河海大学陈秀萍副教授作大会主题发言。南京师范大学董长春教授主持。

会议还就传统中国法律人与法律活动”“明清时期法律人与法律活动”“民国以来法律人与法律活动” “比较视野下的法律人与法律活动四大主题展开交流讨论,激发学术碰撞、思想争鸣。

闭幕式由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祎恒副教授主持,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明新教授作会议总结,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张仁善教授作闭幕致辞,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大学邹立君副教授宣读获奖名单,并对2024年年会优秀论文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