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李义松教授、晋海教授应邀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34

97日上午,“法典化背景下长三角生态法治一体化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复旦大学隆重召开,我院李义松教授、晋海教授应邀参加。

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教授,复旦大学常务副校长许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王炜,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文局局长伍永年分别致辞。致辞环节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徐瑾主持。

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大气科学研究院院长张人禾教授主持主旨报告环节。吕忠梅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综合办主任刘慧慧,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法学院原院长土桥正教授,王炜副司长,分别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相关进展”“环境公益诉讼审判疑难问题”“日本环境法制特征及其对中国生态环境法典化的启示”“法典后时代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为题,做了精彩的主旨报告。

在专题报告环节,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张梓太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张璐教授,武汉大学客座教授、复旦大学兼职教授Peter Howard Corne,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单平基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海嵩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纪委书记李传轩教授,分别以“传统法律文化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法律协同观——以法典编纂为背景”“中国对《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承诺的执行——影响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演变的机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及规制”“法典化背景下环境法律责任的反思与完善”“长三角区域环境司法协同的理念重塑与机制创新”为题,发表了令人深思的专题报告。在该环节,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李军、萨瓜公司董事Kang Tae Young担任评议人,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王文革教授担任主持人。

97日下午,“长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适法统一”学术研讨会暨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也在复旦大学隆重召开。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东方法学》主编施伟东,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何春茜,张梓太教授先后致辞。颁奖嘉宾施伟东,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河海大学李义松教授,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农林大学姜双林教授,安徽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淮论坛》常务副主编、安徽省社科院曹树青研究员,为首届“长三角生态法治研究成果奖”获得者颁奖。致辞及颁奖环节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俞秋玮主持。

大会对主题发言进行了独到的安排,各阶段的发言人分别是法院、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高校的专家学者。

“长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适法统一实践”单元第一阶段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羊焕发主持,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张红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钱建军、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军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李昕、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洪波,分别基于丰富的审判实践就会议主题谈了自己的看法。该单元第二阶段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处长何贇主持,上海交易集团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宾晖、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龚叶丹、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政策与低碳发展研究所所长胡静、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陆冰清、中广核山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超、上海申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明,分别围绕会议主题谈了经营、服务和管理的经验及难题。

“长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适法统一理论”单元第一阶段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守慧主持,《法商研究》编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余耀军教授,河海大学晋海教授,南京大学吴卫星教授,同济大学夏凌副教授、上海大学颜士鹏副教授,分别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围绕会议主题谈了自己的见解。该单元第二阶段由山东科技大学李光禄教授主持,复旦大学陶蕾副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唐瑭副教授、上海海洋大学刘画洁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王岚副教授、复旦大学沈灏副教授、上海师范大学王冲讲师,也从理论研究的角度谈了各自的看法。

大会闭幕式由李传轩教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惠虹对大会进行了总结。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供稿:梅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