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法学院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海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签订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江永军,海门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祖斌,法学院领导班子以及双方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活动由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勇主持。

江永军副主任对法学院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从地理优势、优势产业、发展平台、服务优势等方面介绍了海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李祎恒副院长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学科特色。双方表示,将在立法征询、普法教育、实训基地、课题研究、基层治理、生源培育等方面加强合作,开创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校点协同新格局。
刘成钢书记表示,南通海门是河海工程专门学校创办者张謇的故乡,值此河海大学建校110周年来临之际,此次开展合作共建有着重要的意义。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双方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实习实践、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合作。(供稿:陈文琪;审核:刘成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