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河海大学110周年校庆暨法律系建系30周年,同时加强同学们关于海上交通事故的认知和理解,2025年10月20日下午,河海大学法学院在江宁校区行政楼929举办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大连海事大学敦宁教授担任主讲嘉宾,我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宋伟卫主持,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参与,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致人失踪”情形作为还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一种常见危害后果,在适用交通肇事罪时会出现一定的司法困境。敦宁教授以此为出发点,分析了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四种处理方式:对“致人失踪”不进行刑法评价;通过“宣告死亡”制度评价为“死亡”;直接依据“下落不明”追究刑事责任;将“致人失踪”作为量刑情节对待。
进而对“致人失踪”刑法适用现状进行法教义学反思,对海上交通事故中的“致人失踪”后果不进行刑法评价至少在法益保护上存在逻辑悖论;将其解释为“致人死亡”存在理论困境,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引入民法上的“宣告死亡”制度同样无法解决问题;而将“致人失踪”定位于量刑情节存在功能上的局限。
关于“致人失踪”刑法评价的参考路径,敦宁教授指出可以着眼于法条竞合的破解路径,具体可以对交通肇事罪进一步解释,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补充适用。
本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为我院师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促进学生海洋刑法视野的形成,未来,学院将继续关注海洋经济的发展,为海洋强国提供法治保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