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江苏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品牌建设系列:涉外检察工作交流与推进会顺利举办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5-10-21   浏览次数:10

为庆祝河海大学110周年校庆暨法律系建系30周年,20251018号上午9点,河海大学江苏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品牌建设系列活动:涉外检察工作交流与推进在学校行政楼105会议室顺利召开。此次活动由河海大学法学院和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活动第一阶段开幕式由河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成钢主持。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栗燕首先致辞,她表示,河海大学法学院作为检校共建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始终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学科建设与实务实践相融合,对未来深化检校合作、共同推进涉外法治事业发展充满信心。随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颜畅致辞。颜检提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多元的合作网络及丰富的实践案例等独特优势,在推进涉外检察工作中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开幕式最后,李栗燕院长与颜畅检察长共同为“河海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江苏省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明磊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共同为“河海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实训基地”揭牌。

第二阶段主题发言由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梅术文教授主持,多位法学专家围绕涉外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为深化涉外检察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参考与实践思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张磊以“深化涉外检察工作的几点思考”为题发表观点;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围绕“境外刑事证据的审查运用”展开论述;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志红以“外国人犯罪驱逐出境制度的适用”为主题分享见解。梅术文教授对本次主题发言进行总结。他指出,三位学者围绕涉外检察工作中国内规则与国外规则的差异展开的深度研讨,视角专业、内容务实,为我国进一步推进涉外检察工作提供了极具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与实践参考,对推动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阶段实务交流由南京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副院长颜林主持。颜林副院长首先对两个基地的揭牌表示热烈祝贺,他强调,本次实务交流是凝聚行业智慧、增进专业共识、提升业务水平的宝贵契机,期待以此次活动为纽带,进一步推动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台阶。交流环节中,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的干警与各位学者围绕实务热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莹以“外国人身份认定问题”为核心议题;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徐燕群聚焦“涉外案件中的相关程序问题”;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程澄就“涉虚拟货币的涉外合同纠纷效力认定”进行了介绍;河海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朱强就虚拟货币“挖矿”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观点;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雅屏就境外资产保护问题分享了基于自身经验的实践思考;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贺颖昕则聚焦域外证据效力认定问题。

活动尾声,主持人、南京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副院长颜林教授引用歌德“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的名言作总结发言。他强调,本次活动中各位学者与实务工作者的发言,成功实现了抽象理论与具体实践的深度融合,通过对鲜活复杂的个案抽丝剥茧,精准提炼出具有理论共性的核心问题。将审判实践、检察实践与理论研究、课堂教学有机结合,是本次实务交流活动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