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河海大学110周年校庆暨法律系建系30周年,同时提升学子们在刑事证据审查与运用方面的实务能力,2025年10月18日14:00,河海大学法学院在江宁校区行政楼929会议室成功举办“审判中心背景下刑事证据的审查运用”专题讲座。本次讲座荣幸邀请到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冯俊伟教授担任主讲,法学院副院长吴志红教授主持,法学院众多师生积极参与,现场学术氛围热烈。
讲座伊始,冯俊伟教授即以“法律规定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的生动比喻切入,点明本次讲座的核心在于培养学生应对“小前提”——即复杂案件事实认定——这一必备实务技能。他深刻阐释了“以审判为中心”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其关键在于让庭审成为事实查明、证据认定、诉权保障和公正裁判的决定性环节,并通过“四个在法庭”予以落实。
随后,冯教授结合冤错案件多源于“事实认定错误”的现状,指出回溯性认识是事实认定的核心特点。他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律推理的多种方法,特别是实践中广泛运用的“溯因推理”——即从结果推导原因,并指出实践中“多因一果”“一因多果”的复杂性,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事实认定的挑战性。在系统讲解证据裁判原则时,冯俊伟教授强调“没有证据就没有犯罪事实”是基本原则。他不仅阐述了该原则“无证据不认定事实”的核心要求,更从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可采性等角度,犀利地指出了实践中证据往往具有“不完整、模糊、可真可假”的特性。冯教授指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事实认定者必须在这些不完美的证据基础上,通过控、辩、审三方的互动认识活动,努力还原案件真相。
最后,冯教授将焦点集中于刑事证据的审查运用实务。他重申了“证据不等于事实”的核心理念,并依次剖析了证人证言的风险、电子数据审查的重要性以及证据保管链条的完整性等关键问题。通过引导听众思考“情况说明”的定位、证据保管规范等细节,他强调了以实践为导向的系统性证据分析对于提升事实认定能力的决定性作用。本次讲座内容紧密围绕审判实务,既有理论深度,又极具实践指导意义。冯俊伟教授以其深厚的学养和丰富的经验,为在场师生呈现了一场逻辑严密、启发性强的学术盛宴,有效激发了同学们对证据法学深入探索的兴趣。
讲座的成功举办,是河海大学法学院推动实践教学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的又一重要举措。未来,学院将继续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培养具备扎实证据分析能力和卓越法律实务素养的法治人才搭建高端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