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葡语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共性建构与个性差异”专题研讨会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6-01-19   浏览次数:10

2026117日上午,由河海大学法学院与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南京律协生态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葡语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共性建构与个性差异”专题研讨会,于河海大学行政楼902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研讨会由河海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宋伟卫主持。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旗,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成钢、院长李栗燕、副院长李祎恒、吴志红等出席活动。来自南京市律协的律师代表与法学院师生共40余人参会。研讨会聚焦葡语系国家环保法律体系,旨在促进法学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助力法律从业者系统把握相关国家环境立法特点,提升在跨境生态保护业务中的合规应对与风险防范能力。

活动伊始,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旗致辞,他对本次合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要加强理论与实务的相互交流,期待此类平台能持续为法律人赋能,共同应对跨境环境治理的新挑战。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栗燕随后介绍了学院发展近况,并对主讲人澳门科技大学黄明健副教授表示热烈欢迎。

在专题分享环节,黄明健副教授以葡语系国家分布图为引,结合典型案例与翔实数据,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各国环保法律体系的框架与特点。他指出,葡语不仅是沟通工具,更是中国与葡语国家开展生态保护合作的重要纽带,掌握语言有助于精准解读法律文本、减少跨境合规障碍。随后,黄明健副教授以生动务实的风格展开分享。他从葡语系国家分布地图切入,用鲜活案例与详实数据,将抽象的法律体系变得通俗易懂。黄教授特别强调,葡语不仅是语言工具,更是连接中国与葡语系国家生态保护合作的重要桥梁,能助力精准解读当地法律文本,降低跨境合规摩擦成本。随着分享的深入,黄明健副教授进一步介绍了葡语系国家在环境权、公共信托制度、环境基本法立法形态等方面的共性,并对比各国在执行体制、气候政策工具等方面的个性差异,最后结合实务案例给出了跨境合作的实操建议。

此次研讨会搭建起理论与实务界生态保护法学交流互鉴的桥梁,为师生与法律从业者带来前沿学术与实务启发,对推动相关领域理论研究与实务创新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