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由维也纳中东研究所(Vienna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iddle East Studies,VIIMES)与阿拉伯国家联盟(League of Arab States)联合主办的“中东水安全”(Water Security in the Middle East)网络研讨会在线举行。我院副教授王志坚应邀担任第五位主旨发言人,以“中东国际河流的流域权利进路”(Basin Rights Approach of International Rivers in the Middle East)为题,报告了其在国际河流流域权利研究中的最新进展。
本次研讨会由VIIMES主席Soltanieh大使与VIIMES顾问委员会主席Feroukhi大使致开幕辞;阿盟驻维也纳常驻观察员代表团团长Salah Boucha大使、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工业发展官员Rebecca Gallardo Gomez(代表UNIDO中小微企业司司长Alejandro Rivera Rojas)、黎巴嫩前能源与水资源部长Walid Fayad等先后作主旨发言。
王志坚在主旨报告中首先用一组数字勾勒出中东水安全的相互依存格局:依据俄勒冈州立大学跨界淡水争端数据库(TFDD 2009),中东与中亚地区共有38个国际流域、涉及27个沿岸国,跨界水争端已牵动该地区60%的地表水。他指出,1997年《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虽然给出了“公平合理利用”这一正确方向,却存在三重缺口:第5条的“公平”没有度量单位,第6条列举的七项因素没有权重,第7条禁止的“重大损害”没有门槛。因此谈判总是卡在“如何平衡”上——“公约给了目的地,却没有给里程表”。
针对这一缺口,王志坚系统介绍了其提出的流域权利进路(Basin Rights Approach,BRA):以流域总径流量B为物理事实,先扣除河流自身的自然水权N(干旱、半干旱、湿润流域分别按B的10%、20%、30%预留生态需水),再扣除流域居民的人权水H(分别为人均每年1000、1300、1700立方米),余下的W才是各国可供分享的国家水权;各国可消耗水为F(X) = Hx + W×Δx,其中Hx为本国流域内人口的基本需求,Δx为本国对流域的径流贡献率。“自然第一、人口第二、国家第三”的扣除次序,构成这一方法的规范内涵。
本次报告最受关注的新进展,是王志坚对“国家水权为零乃至为负”这一极端情形的测算及其政策含义。他指出,中东相当多国际河流在扣除自然水权与人权水之后已无剩余可分,甚至出现缺口,即W≤0。此时公式F(X) = Hx + W×Δx退化为F(X) = Hx:各沿岸国可消耗的水量不再取决于其对流域的径流贡献率(贡献原则),而只能在人权水总量之内,按该国在流域内的人口数量及其占流域人口的比重来确定(生存原则)。在其数据集中,38个流域已有12个触及这一“地板”,约旦河、奥龙特斯河、赫尔曼德河、穆尔加布河均属此类。
由此,王志坚提出:流域权利进路在缺水流域中“更换了工作性质”——水量充沛时它是一条分配规则,水量耗尽时它变成一个诊断工具,用数字公开宣告这些流域已不可能靠重新分配同一条河流来解决,谈判主题必须由“分割盈余”转为“管理赤字”,通过提高效率、再生水回用、海水淡化、虚拟水贸易,并协商由谁、按何种比例承担缺口。
此前,王志坚曾于2023年5月在欧洲“生态文明”网络“水的法律权利”主题研讨会上作“流域权利:自然、人与国家的水权”报告,提出将水权更新为自然水权、水人权与国家(省、州)集体水权三部分的构想。(供稿:王志坚;审核:张容、宋伟卫、刘成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