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峰教授在我校做报告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11-17   浏览次数:721

20101116星期二下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著名金融法学专家郭峰教授应邀来到我校江宁校区为研究生同学作了“证券市场、金融创新与投资者保护”的精彩讲座。

教授常年从事金融领域法律研究,是我国一流的金融法学者。常年从事金融法学研究和实践的经历让郭教授对我国金融领域的发展了然于胸,驾驭本场讲座的主题来更是得心应手、挥洒自如。教授分别从证券市场风险、新自由主义主导的金融放松革命、国际金融监管变革与我国金融监管四个方面深入浅出的介绍了金融业法律监管的前沿问题。

首先教授从证券市场的风险谈起,指出金融创新与证券欺诈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二者之间是一种伴生关系。接着教授分析了资产证券化这一近代最伟大的金融创新工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美国次贷危机之所以发生的原因,介绍了美国金融市场风险失控造成的全球性经济危机。第二部分,教授从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主义谈起,回顾了美国历史上曾经占据主流地位的凯恩斯式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想在金融监管中的统治地位,指出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科技进步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金融机构竞争的日益激烈的影响,金融业开始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此时金融监管理论也开始由新自由主义唱主角。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分析法学派应运而生,主张“全部法律制度归根到底是以有效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增加社会财富和福利为目的”,其在金融界变革的重要标志是1999年美国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开创了金融服务集团的时代。这种以“效率”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促进了20世纪末21世纪初期的金融大爆炸,但是也最终引发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

第三部分,教授介绍了国际上发达国家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的国际金融监管与立法变革,以英国、德国、日本等国的实践雄辩的指出金融业统合监管已逐渐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潮流和大趋势。最后,教授提出我国金融监管的动向应当是建立以《金融商品发行与交易法》为核心的金融统合监管体系,并勉励在座的研究生们要为理想而奋斗,在学术上不断进步。

教授的整场报告结构严谨,内容翔实,兼具学术性和趣味性,讲授风格汪洋恣肆,充分展示了一名优秀一线学者的魅力与口才,受到了广大同学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