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3年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1163

法学院2013年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通知

各位导师、学科秘书、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根据《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河海校科教〔201150号)和《关于2013年上半年学位评定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河海研[2013]21号,现将我院2013年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报告会

 

(一)分组

时间

地点

专家组成员

同学名单

522

下午2:30开始

法学院会议室

邢鸿飞教    陈秀萍副教授

刘英国副教授   徐金海副教授

  强副教授

秘书:吴志红讲师

廖思婷   赵欣童  赵新磊 

顾铖芸   吴唯嵩  韩欢欢 

     邵佳一  周立峰

高佳琪   杨楚楚   

 

13人)

 

时间

地点

专家组成员

同学名单

522

下午1:30开始

公用事业法研究所

(法学院504)

李义松教       海教 

  军副教授   安住副教授     红副教授   沈绿野副教授

秘书:徐  俊讲师

     姚金环  陈永朝

     张洪燕  孔庆波

卢晓晨   冉晓璇  安家满

     周小云  毕兴华

王媛媛   赵琪文       胡巍巍       赵丹萍

 

18人)

 

时间

地点

专家组成员

同学名单

522

下午1:30开始

商法研究所(法学院507

王建文教     广华副教授 刘惠明副教授   郭英华副教授   龚鹏程副教授

秘书:张莉莉讲师

章芸芸   刘佩文   

徐小锋   穆斯塔基甫吾甫尔

傅丽芳        

俞倩文       杨帆帆

庄玲玲   刘卿涛  刘宛升

         皇甫姣   周家佳    

19人 )

 

 

(二)评审组应根据论文的实际水平和答辩情况,以及硕士研究生科研工作的能力,并结合论文开题报告所定目标等情况,根据硕士论文应达到的水平和标准对论文进行审议,作出同意论文是否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决定。通过预答辩的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中所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由指导教师聘请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向研究生教学秘书领取《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

    (三)论文预答辩时由导师与预答辩小组成员协商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名单和答辩日期,由答辩秘书报学院审定。论文评阅人由导师提出建议名单,学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导师不得担任论文评阅人。

(四)评阅人的姓名和评审意见,均对硕士生本人保密。答辩秘书负责组织论文送达和意见返回。525,答辩秘书向研究生教学秘书返还《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

二、答辩报告会

(一)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程序根据《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一览》(见附件)进行。

(二)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于65结束。               

 

法学院

2013515

 

 

 

附件: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一览

 

序号

时间节点

关键环节

工作内容

预答辩报告会前一个月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领取

申请材料

按照规定时间向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办理答辩申请登记手续并下载答辩、学位申请书2/人,注意人事档案和学习档案的打印要求。)阅读学位工作相关文件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答辩、学位申请书有关内容后在规定时间内交予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查,否则不予办理答辩申请登记手续。

向研究生教学秘书领取成绩单,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书(2/人)。

预答辩报告会前三天

研究生提交

学位论文

研究生向预答辩评审组成员提交学位论文。

 

预答辩

报告会

组成评审组,发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会有关安排的通知,聘请答辩秘书。

答辩秘书向研究生教学秘书领取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好的答辩、学位申请书。

答辩报告会前七天

答辩秘书

组织论文

评阅

辩秘书将填写好预答辩记录的答辩、学位申请书交研究生教学秘书。

答辩秘书负责组织发送、回收、整理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答辩报告会前三天

研究生提交

审查材料

根据预答辩意见修改后的论文。

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论文评阅人学术论文评阅意见。

 

答辩审批

预答辩主持人复审论文修改情况后签署意见。

分管院长签审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名单审批表。

答辩报告会前三天

答辩安排

公布

发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会有关安排的通知。

研究生向研究生教学秘书领取海报并张贴(1/人)。

答辩报告会前一天

答辩秘书

领取材料

答辩秘书领取审批通过的答辩、学位申请书,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2/人),表决票(5/人),会议记录封面及记录纸,胶水,钥匙等。

答辩秘书向研究生收取评审费。

 

答辩报告会

会前由导师指导研究生熟悉有关答辩程序。

答辩报告会后三天内

答辩秘书

报送材料

向研究生教学秘书报送整理完整的答辩、学位申请书,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粘贴好5张表决票),会议记录。

返还有关物品。

十一

分委员会召开三天前

研究生整理

归档材料

向研究生教学秘书领取档案盒,河海大学研究生业务档案情况表,研究生业务档案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答辩、学位申请书,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表决票),开题报告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中期情况检查表。

研究生根据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修改论文,提交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按归档目录要求整理归档材料。

提供学位论文(4份),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简况表、报盘系统数据库有关内容、中英文摘要电子版。

十二

 

分委员会

研究生教学秘书向分委员会报送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简况表、归档材料。

十三

 

校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教学秘书向学位办报送报盘系统数据库,学位论文(4份),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2份),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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