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次数:862
关于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

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将2013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446日放假调休,共3天。47(星期日)上班。

(二)劳动节:429日至51放假调休,共3天。427(星期六)、428(星期日)上班。

(三)端午节:610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8(星期六)、69(星期日)上班。

二、调课安排

(一)45(星期五)的课调到47(星期日)。

(二)4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的课调到4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

(三)610日(星期一)、11日(星期二)的课调到6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各学院根据此通知做好相关安排,保证调休期间的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2、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

3、若单位组织集体外出,需将活动负责人、行程、外出人数等情况于放假前一周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4、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加强自我防范。

                  校长办公室

                     201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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