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法学院2012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2-04-20   浏览次数:1133

 

河海大学法学院2012年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专业

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

2.笔试

考生复试的笔试科目为原报考一志愿专业的科目(非调剂专业的笔试科目)

笔试的考试科目及指定参考书见下表。

 

考试科目

指定参考书

 

 

 

 

957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第二版)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周叶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最新版;《行政诉讼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胡建淼主编,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937民商法学

《合同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崔建远主编,法律出版社,最新版。《公司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版)范健、王建文著,法律出版社,最新版。

3.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

考核内容:

1)对法学专业知识、理论的掌握程度,包括对法学一般理论和各主要部门法学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所报考二级学科专业理论的掌握程度;

2)对所报考二级学科的认知程度;

3)外语口语能力;

4)创新精神,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基本程序

1.外语口语测试(单独进行,510分钟);

2.考生陈述个人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个人特长等,不超过5分钟);

3.考生抽取题签,回答有关问题(不超过20分钟)。

四、赋分标准及成绩排序

1.赋分标准

1)外语听力(成绩满分:50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每一科目成绩满分:100分)

4)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成绩满分:150分)

①对法学专业知识、理论的掌握程度(45分);

②对所报考二级学科的认知程度(40分);

③外语口语能力(25分,口语表达10分,专业英语15分);

④创新精神、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40分)。

2.成绩排序

1)考生的复试成绩由外语听力、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成绩简单相加而成;

2)根据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进行总成绩排序;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参加排序。

五、提交书面材料

为使专家小组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希望考生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3.获奖证明复印件;

4.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得奖励的社会实践报告等);

5.考生认为有助于专家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六、复试工作程序

1. 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具体流程见学院当天通知)

时间:423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法学院502(口语测试)。

      法学院六楼会议室(面试)。

2.公示建议录取名单

由研究生院负责,考生及时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其他

本复试细则未尽事宜,详见《河海大学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025-83787292

 

 

河海大学法学院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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