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第22届模拟法庭举行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01-04   浏览次数:2090

12月1日晚,河海大学第22届“小庭大法”模拟法庭在高B101举行。本次模拟法庭邀请了法学院副院长徐安住、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范艳萍、公管法学院团委书记吴君明、法学院辅导员李维公管、法学院学生会主席陈志翔、在法学社品牌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五位同学。非常幸运,我们还邀请到了郭英华副教授担任本次模拟法庭审判长,以及面向全校招募的15名同学作为本次模拟法庭的评委。

法学社干事们自编、自导、自演的的精彩话剧为本次模拟法庭比赛拉开帷幕。书记员庄严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郭英华副教授主持,双方代理律师激烈的言辞辩论后,案情的经过以及原被告双方的观点逐渐清晰的呈现在大家面前:原告孙清白夫妇于2000年1月3日以其儿子孙树杰名义订立合同,出资购买南京市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江宁小区11栋4单元301室用于夫妻生活使用。由于当时考虑到今后夫妇的百年之后遗产继承之便,就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孙树杰名下,但是未明确告知曹树杰此事实,原告此后一直居住使用至今。后由于曹树杰夫妇不自谋生计,原告多次劝导无效,且长期依靠父母给予经济帮助生活,导致与原告方矛盾激化,并要求被告方搬出该住宅。原告坚持该房屋所有权为自己所有,房产证上写儿子的名字只是为了百年之后的继承之便,认为该行为属于赠与行为。现在儿子、儿媳不孝顺,故主张撤销赠与。被告方抓住《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已登记为准这一有力的支撑点,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驳。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后,合议庭宣布休庭十分钟,以作判决商讨。休庭间,台下的观众就案件本身以及庭审过程积极踊跃的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与台上及台下的同学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十分钟过后,法庭继续开庭,并宣读判决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结束后,郭英华副教授对本次模拟法庭点评,直接指出“同学们所做的判决结果与现实不一定吻合”,老师的点评引发了大家对在亲情道德与法律的抉择中,我们应该如何取舍的思考。徐安住副院长对大家的表现予以充分肯定,范艳萍老师作了总结。

活动结束后,范艳萍老师为获得优胜奖的07级代表队、最佳代理律师07级龙庄学同学、最佳法律文书08级代表队颁发了荣誉证书,并为在法学社品牌征名活动中获奖的同学颁发精美礼品。到此,河海大学第22届“小庭大法”模拟法庭比赛活动圆满结束。(河海大学法学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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