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之一:河海大学法学院助力安全航道建设实践团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6-08-09   浏览次数:450

    这是一支校级队伍,共七名同学,分别是唐顺莉(队长)、汪露依(副队长)、王妍、姜文静、陈彦儒、刘波和金梦娜。项目名称为:长江航道辖区交界处的非法渔业设施管理争端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以南京新河口为例。这一小组在前期的调查中了解到在航道辖区交界处常常出现管理部门模糊,管理权限不清的问题,容易导致三不管现象,对航道正常运行和百姓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引起巨大的国家和公民利益损失。于是这一小组决定以航道辖区交界处的非法渔业设施管理争端为基点研究辖区交界处的管辖争端产生原因以及影响,进一步从法律思维的角度提出建议与解决方法。

    7月8日,实践团队一行首先到达南京浦口区新河口附近的村庄,向当地渔民发放调查问卷,向他们了解他们对于新河口非法渔业设施管理情况的了解度和看法。此外,为了进一步调查江边村民对长江航道上非法渔业设施管理的了解情况,团队赴南京江心洲白鹭村开展长江航道非法渔业设施管理争端的调查。村民在采访中表示,他们对于长江航道内渔业设施的管理政策并十分不清楚,在遇到非法渔业设施的监管拆除赔偿等一系列问题时,村民们选择求助的途径也是各不相同,可见航道内非法渔业设施的管理确实存在管理权限不清的问题。

    最后,河海大学法学院助力安全航道建设实践团来到了长江南京航道局和浦口区政府对航道处及政府的工作人员进行采访,了解情况。在航道局,实践团队的成员们也采访到了长江南京航道局副局长左明春。在访谈中,左明春副局长介绍道:“目前长江航道上的非法渔业设施的监管拆除赔偿等一系列维护航道安全的工作依旧是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新河口处在航道辖区交界处,管理起来较一般航道线路上的非法渔业设施管理难度更大,要考虑诸多的因素。在管理方面,航道处与环保厅的职能在某些方面会出现重叠、冲突,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立法,明细各部门的职权。当然,我们部门之间也需要相互配合,相互帮助,更不能相互推诿责任。”

    在采访中,实践团的成员感受到了他们工作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在维护航道安全的路上,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