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深入流域依法治水管水一线,考察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践经验
发布人: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09-18   浏览次数:194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今年4月,我校成立了河长制研究与培训中心,其宗旨之一,就是引领校内相关学院、学科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准发力点,总结各地经验做法,集中开展专题研究,把握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融合的规律,为河长制的推进提供有力支撑,打造高级智库。法学院积极响应这一全力推进河海大学“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举措,暑假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前往黄委山东黄河河务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进行走访调研。

    7月14日,法学院杨春福院长、孔祥冬书记一行5人首先来到济南天桥区河务局,在山东河务局党组书记孙广生等同志的陪同下,参观了陈设有大量关于治黄工作的文物和图片的济南泺口爱国主义教育展览馆,领略了在险工险段进行黄河标准化堤防建设的重大成就。

    在下午的座谈等交流环节,孙广生书记、周海燕局长、王银山副局长及水政处等有关业务处的负责同志与法学院参加调研的人员就山东黄河流域水政机构及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水政工作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与交流。

    8月31日到9月1日,杨春福院长、晋海副院长一行5人又来到沂沭泗局进行考察调研,并为该局2017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第二期专题讲座授课。

    杨春福院长以“河长制制度建设及长效保障机制”为主题,从河湖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结合地方探索开展“河长制”的成功经验,重点就河长制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河长制制度建设的依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制度、推进河长制长效机制建设和河长制有关问题思考六大方面进行讲解。

    徐军副教授以“行政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为主题,从公益诉讼制度概念、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进程、我国现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方面进行讲解,并就行政公益诉讼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推动作用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郑大鹏局长、阚善光副局长、唐劲松副巡视员等领导和水政与安全监督处等有关业务处的同志参加讲座,并结合沂沭泗流域的基本情况,与法学院参加调研的人员就采砂管理、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省际水事纠纷调处等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并特别就河长制与流域水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杨春福院长一行还来到微山湖流域,实地参观了韩庄水利枢纽工程。

    法学院暑假期间到山东河务局、沂沭泗局的调研,是继上半年走访太湖流域管理局、黄河水利委员会之后,增进与流域机构的了解和合作工作的继续。调研人员将提炼调研成果,准确把握并及时回应流域机构在水利法治领域特别是在全面推行河长制过程中对法学研究的需求,并在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法学师资在流域机构挂职、培养适应依法治水管水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